该不该增加地方高校博士点

发表日期:2015-03-20   作者:许日华   编辑:   出处:中国青年报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大学校长袁寿其认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数量不足,已成为制约地方高校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实现内涵提升的重要瓶颈。”因此,他提议,“应该增加地方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指标以及博士生招生计划。”

自198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教育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已有256家博士授权高校共设有一级学科博士点2495个,其中教育部和部委直属高校87所,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1526个,占一级学科博士点总数的61.16%,而地方高校共计拥有96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占博士点总数的38.84%。考虑到地方高校的总数远远超过部属高校,在争取博士学位授权点的机会上,地方高校确实处于明显的弱势。

地方高校的整体办学实力不及国家重点建设高校,是不能争取更多博士授权点的重要原因。但也有不少学者和高等教育管理者认为,长期以来,博士点授权层次结构不合理,过于限制地方高校博士点授予指标数量,缺乏科学评估地方高校学科发展水平,地方高校在博士点设置方面拥有的自主权过少等,也是导致地方高校博士点数量不足的重要因素。

地方高校是否应该拥有更多的博士点呢?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两会期间明确说:“强化一流建设,同时更强调学科的一流,有的大学既没有进入985工程、也没有进入211工程,但它的学科可能是国内最好的,同样也要支持,支持范围也包括省属高校。”支持范围的扩大,为地方高校的学科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机遇,国家层面的教育政策也应该完善和细化地方高校博士点建设的具体举措。只要地方高校的学科建设有特色、水平高,像有的专家指出的,倘若某学科的发展实力进入到官方较为普遍承认的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前1%,经过全面的论证和评估,如确实需要博士点建设和发展的,政策就应该给予支持。

一般来讲,学科建设的内涵可包括特色方向、学科队伍、人才培养、科研项目、学术成果、平台环境等六个方面。人才培养尤其是博士层次的高水平人才培养,是衡量一个学科建设的整体水平和实力的重要标志。围绕博士点建设的发展目标,学科发展可以更好地凝练学科方向、打造高层次学术人才和团队、狠抓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和成果、建设重大科研平台、培育浓厚的科研氛围等。可见,一些地方高校的优势学科为了更好地发展,也需要以博士点培育为重要抓手。

另外,国家已经进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阶段,地方经济社会面临着产业转型升级、调结构、培养更多创新创业人才的重大需求。有实力的地方高校为了更好地提高科技创新、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水平,也迫切需要打破博士点数量限制的束缚,从而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力量。

那么,地方高校应如何增设博士点呢?

2014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增列授权点数量不得超过撤销授权点数量”。这项新政的实质,就是对学位点的授予权实行动态调整,即学位点至少撤销一个才能增加一个。这项政策是为了有效控制学位点的数量,将学位点的增列与撤销捆绑在一起,以实现优化高校内部学位点布局的目的。但有些学者认为,学科点的授权与撤销并不是简单的此消彼长的关系。笔者认为,授权点学科的发展,应以质量为导向、以需求为导向,只要学科建设有水平、社会发展有需求,就应鼓励授予其博士点的发展需求。

由于地方高校的种类复杂,需要对其进一步地合理分类、定位,对于不符合博士点授予导向的学科、高校,应引导它们专注于建设和发展其专长领域,避免不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盲目追求博士学位点增设;对于研究性基础、水平较高、地方经济社会需求较大的学科、高校,则应该在博士点授予上给予积极扶持,尽量避免因政策的限制而挫伤学科发展的积极性与后劲。

 来源:(《中国青年报》2015年03月20日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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