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高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0年12月02日 作者: 编辑: 出处:
教创先办发〔2010〕6号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江苏省委教育工委、上海市民办高校工委,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山东大学、东北大学:
为总结和交流半年来各地各高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和典型做法,进一步推动高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根据教育部党组和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部署,决定召开高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经验交流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和交流高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和典型做法,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二、会议时间
12月6日上午9:00—12:00,会期半天。
三、会议地点
教育部办公楼二层201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江苏省委教育工委、上海市民办高校工委负责同志;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山东大学、东北大学等高校党委负责同志,北京市属1所本科院校和1所高职高专院校党委负责同志(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推荐并通知)。
五、会议要求
请与会单位就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准备会议发言材料(做法、经验、成效),2000字以内(发言不超过8分钟)。
请与会单位于12月5日上午12时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与发言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思政司)。
联系人:施进华、龚炜。电话:66096560、66097336。电子邮箱:zxccxb@moe.edu.cn
教育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代章)
二O一O年十二月二日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江苏省委教育工委、上海市民办高校工委,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山东大学、东北大学:
为总结和交流半年来各地各高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和典型做法,进一步推动高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根据教育部党组和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部署,决定召开高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经验交流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和交流高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和典型做法,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二、会议时间
12月6日上午9:00—12:00,会期半天。
三、会议地点
教育部办公楼二层201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江苏省委教育工委、上海市民办高校工委负责同志;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山东大学、东北大学等高校党委负责同志,北京市属1所本科院校和1所高职高专院校党委负责同志(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推荐并通知)。
五、会议要求
请与会单位就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准备会议发言材料(做法、经验、成效),2000字以内(发言不超过8分钟)。
请与会单位于12月5日上午12时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与发言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思政司)。
联系人:施进华、龚炜。电话:66096560、66097336。电子邮箱:zxccxb@moe.edu.cn
教育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代章)
二O一O年十二月二日